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李炳才,今天就当前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若干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炳才说,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近20年来,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经济关系不断发展。两岸经贸人士往来日益频繁,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经济合作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和深入,互补互利局面正在形成。截至1999年底,两岸间接贸易总额达1604亿美元。台湾从两岸间接贸易中获得巨额顺差,对台湾产业转型、经济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李炳才表示,鼓励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投资,从事其它经济活动并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是我们的一贯政策。为使这一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先后审议批准和颁布实施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一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还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设立了为台湾同胞投资提供咨询服务、协调投诉的专门机构。制定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鼓励政策的基础就在于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海峡两岸都是中国人,发展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我们将遵循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继续执行鼓励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投资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政策,依法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
李炳才强调,一个中国原则是大是大非问题。在原则问题上我们是绝不会妥协退让的。极个别台湾工商界的头面人物一方面在岛内公开支持“台独”,为“台独”势力张目、造势,鼓吹“继续”分裂祖国的所谓“李登辉路线”,影响极其恶劣;另一方面又从与祖国大陆经济活动中捞取好处,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李炳才指出,广大台湾工商界人士是主张发展两岸关系,不支持“台独”的,体现了台湾同胞求和平、求安定、求发展的强烈愿望。我们欢迎并鼓励他们继续来祖国大陆投资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继续执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政策,并依法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祖国大陆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最近启动的西部地区大开发战略,为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投资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巨大商机,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发展事业是大有可为的。
李炳才最后表示,发展两岸经济关系,实现两岸直接“三通”,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多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利益之所在。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投资,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